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2022〕12号)及《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与程序制定如下:
一、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
(一)校外教学点应为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中等专业学校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教育机构。
(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服务资格。属于民办教育机构的须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同时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资质。
(三)必须具备固定办学场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面授教学需要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计算机用房、实验实训室(不含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生均教学用房面积应不低于1平方米,配备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等,并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四)必须配备相应的教务、财务、后勤等专业管理服务团队。
(五)校外教学点专职管理人员不低于3人,含负责人1人。
(六)必须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必须配备相应的辅导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辅导教师总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100,辅导员总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200。
二、校外教学点设置程序
(一)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
1.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办学资质(法人、办学资质情况)、学校概况、办学场地和教学设施情况、管理队伍、生源情况等;
2.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2)办学场地证明、消防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3)管理人员、主讲教师、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名单(填报格式见附表)、劳务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二)资质审核。由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组织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法人资质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察。
由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组织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撰写考察报告。
(四)经考察合格的申请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不良反馈后,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五)获得批准的单位与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三、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外教学点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概况、当地人才需求情况和设点单位的管理队伍、办学场地、教学设施等情况。)(提交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及Word版)
(二)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三)办学场地证明、消防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四)依据《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和《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见附件1、2)制定本单位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盖单位公章),提交PDF版。
(五)提交《规范办学承诺书》(见附件3)(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六)提交相关人员(管理人员、主讲教师、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PDF版。
(七)合作办学协议(PDF版)。
(八)填写以下信息表(见附件4)(提供纸质版及Excel版):
1.校外教学点基本信息表;
2.办学条件信息表;
3.主讲教师信息信息表;
4.辅导教师信息信息表
5.管理人员信息信息表;
6.教辅人员信息信息表。
四、相关说明
(一)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校在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省每个地市原则上只设置1个校外教学点。
(二)每年3月1日-9月30日之间接受设点申请。
(三)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北校区1号办公楼1层121室),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0351-2051313;13603579388
附件1:《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附件3:《规范办学承诺书》
附件4:场地、人员配备信息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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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